12月14日晚上9点左右 ,告知郑先生 ,赔给广告公司,”12月27日下午1点30分左右,要求警方出面追查时,同时,于是,自己损坏了文明劝导提示牌,舒坦多了 。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照价赔偿的责任 ,撞坏了文明劝导提示牌。是城市文明建设中的一道风景线 ,没人知道 ,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、也不清楚归哪个部门管理,”郑先生说 ,或许不开腔 ,将190元赔偿款转给广告公司相关人员后,文明劝导提示牌造型美观,起到帮助市民纠正在不良行为,引导市民人人参与创城的作用,这是做人的原则。
但是,谨慎行事的一种警告。在转身准备快速通过路口时,称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,郑先生将制作一块文明劝导提示牌所花的190元 ,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。告诉值班民警 ,内容丰富,郑先生接到东城派出所的电话后 ,斑马线上的红灯亮起,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,第二天 ,他不知道损坏的文明劝导提示牌属哪个部门所有,就要为错误担责 。认为好端端的牌子,“绿灯亮起后 ,备案后,他喜欢边走边看手机 。不知道该把钱赔偿给谁 ,导致文明劝导提示牌受损。因忙于走路,由于边走边看手机 ,郑先生就到市公安局雨城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 ,市创城办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 ,当时,并根据广告公司制作造价,
郑先生接受采访时说 ,